汽车产品
随着汽车电气设备数量和种类的不断增加,工作频率的不断提高,汽车内的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同时,汽车上的电子设备和器件,特别是半导体逻辑器件对电磁干扰十分敏感,经常发生汽车内部电子设备相互干扰的情况。当电磁干扰发生时,轻则导致受干扰的敏感电子设备功能发生降级,重则导致其功能失效,给汽车的安全行驶造成严重影响。我们帮助汽车行业中的所有企业提高绩效,降低风险。
汽车电子电磁兼容问题已经成为国际上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和方向,国外对汽车的电磁兼容问题非常重视,很早就开始了电磁兼容性标准的制订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汽车电磁兼容性标准体系。
UTL服务:
UTL专业提供各类汽车电子产品的EMC认证、测试、整改等服务项目;
UTL所用的汽车电子检测设备,接收机、人工电源网络、接收天线等,均引进Rohde&Schwarz(德国)、Schwarzbeck(德国)进口设备,测量设备先进、高精准。
测试标准:
(1)CISPR 25 《用于保护用在车辆、机动船和装置上车载接受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2)GB18655—2002《用于保护车载接受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3)EN50498、E-mark 欧洲《汽车电子产品标准》
(4)SAE J1113美国《汽车零部件的电磁敏感性的测量过程及限值》
(5)TL965-2009 《奥迪大众汽车电子专用测试标准》
(6)B21 7110-2005 《标致-雪铁龙车辆标准》
(7)NISSAN《日产汽车电子专用测试标准》
(8)ISO 7637《道路车辆—由传导和耦合产生的电骚扰》
汽车EMC标准
检测标准 | 国际标准 | 中国标准 | 欧洲标准 |
ISO 11452-2 | GB 14023-2006 | E mark ECE R10 |
检测项目 | 等级 |
防尘防水试验(仅感应器) | IP6K9K |
Conducted Emissions (20Hz-108MHz)(传导骚扰) | 等级3要求 |
Radiated Emissions (20Hz-26.5GHz)(Chamber) | 等级3要求 |
BCI (10kHz-1GHz)(电流注入时的抗扰度) | 48mA等级A |
RI/RS ALSE (电波暗室法辐射抗扰度) | 24v/m等级A |
Immunity to Electrical transient conduction (瞬态抗扰度 ISO7637) | |
Resistance to impulsive transient (瞬态噪音抗扰度测试,高周波,低周波实验) | |
ESD (静电放电) | 16kV |
Power Supply Interruptions Battery Voltage Dropout (电源间断跌落实验) |
E/e-mark认证介绍
一、E/e-mark认证简介
2002年10月起根据欧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通过e-Mark认证相关测试认证和标贴e标志,欧盟各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
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1—德国 E2–法国 E3—意大利 E4—荷兰 E5—瑞典
E6—比利时 E7—匈牙利 E8—捷克 E9—西班牙 E10—南斯拉夫
E11—英国 E12—奥地利 E13—卢森堡 E14—瑞士 E16—挪威
E17—芬兰 E18—丹麦 E19—罗马尼亚 E20—波兰 E21—葡萄牙
E22—俄罗斯 E23—希腊 E25—克罗地亚 E26—斯洛文尼亚 E27—斯洛伐克
E28—白俄罗斯 E29—爱沙尼亚 E31—波黑 E37—土耳其
三、E-mark认证标志
E/e-Mark表示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长方形外框,一种是圆形外框,分表代表不同的含义:长方形外框是指在车辆停止和行驶的状态下均可以正常使用而非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车载充电器、车载灯具/电筒、车载气泵、车载按摩/加热坐垫、车载风扇、车载电水壶、车载冰箱、车载咖啡壶、车载电视/音响、车载电动千斤顶、车载吸尘器、车载电动工具等。
圆形外框是指在车辆停止和行驶状态下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挡风玻璃、安全带、前大灯等。而外框内的数字1,2,…等代表颁发该E/e-Mark证书的各个不同欧盟成员国家的代号。例如:1代表德国,4代表荷兰,13代表卢森堡等,即由该代号所表示国家的交通部署签发的E/e-Mark证书。
四、E-mark认证 技术信息
防改装 | 97/25/EC |
防盗 | 93/33/EEC,ECE 62 |
刹车 | ECE-R78,93/14/EEC |
灯泡 | ECE-R37,97/24/EC |
整车认证指令 | 92/61/EEC |
电磁兼容性 | ECE-R10,97/24/EC |
排放 | ECE-R40,ECE-R47,97/24/EC |
引擎马力 | 95/1/EC |
突出部品 | 97/24/EC |
手把 | 93/32/EEC |
安全帽 | ECE-R22 |
喇叭 | ECE28,93/30/EEC |
灯 | ECE-R3,ECE-R19,ECE-R20,ECE-R38, ECE-R50,ECE-R56,ECE-R57,ECE-R72,ECE-R76,ECE-R82,97/24/EC,76/757/EEC,77/538/EEC |
灯的安装 | ECE-R48,ECE-R53,93/92/EEC |
重量与尺寸 | 93/93/EEC |
极速 | 95/1/EC |
后视镜 | ECE-R81,80/780/EEC,97/24/EC |
噪音 | ECE-R41,ECE-R63,78/1015/EEC,97/24/EC |
车牌 | 93/94/EEC |
立架 | 93/31/EEC |
法定标示 | 93/34/EEC |
油箱 | 97/24/EC |
里程表 | ECE-R60,93/29/EEC |
轮胎 | ECE-R75,ECE-R88,97/24/EC |
五、E-mark认证 工厂检验
首次申请需作工厂检查(已经获得欧盟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0等质量体系证书的厂商原则不必作工厂检查)。所有的E/e-MARK证书均由欧洲国家交通部门发证 (发证机构可能对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厂检)。
环保性能测试
一、ELV 检测
2000年10月24日,欧盟正式颁布ELV废弃车辆指令2000/53/EC,欧盟成员国在2002年4月21日之前已经将该法规转化为各自的 国家法律。该指令的范围覆盖了汽车类、汽车类废品以及汽车配件和材料。根据该指令规定,欧盟成员国应确保从2003年7月1日起,投入市场的车辆(包括材 料和零部件)四项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2002/525/EC 规定的浓度限量,即均一材质中所含的铅、汞、六价铬,最高浓度限值不得超过0.1﹪;所含的镉,最高浓度限值不得超过0.0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以下简称中国ELV),明确要求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率指标纳入 到汽车产品市场准入许可管理体系,要求自2008年起,我国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要开始进行汽车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登记备案工作,为实施阶段目标进行技术准 备。2010年起,我国汽车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汽车产品及包装物品。汽车在设计生产时禁用有毒物质和破坏环境的材料,减少并最终 停止使用不能再生利用的材料和不利于汽车环保的材料,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等有害物质。
二、ELV主要要求
在所有的汽车部件和材料中对有害物质的含量及使用进行限制在车辆的设计过程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2003年7月1日后,投放市场的车辆中确保不含Hg、Cd、Pb、Cr(VI),组分(豁免条例中规定的除外)在所有部件和材料中禁用组分的限量:
镉 (Cd)≤100ppm(0.01%)
汞 (Hg)≤1000ppm(0.1%)
铅 (Pb)≤1000ppm(0.1%)
六价铬 (CrVI)≤1000ppm(0.1%)
三、VOC简介
汽车内饰部件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是影响车内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之一。VOC主要包括烷烃、烯烃、芳烃、醛类或酮类等物质,具有特殊的气味刺激性,而 且部分已被列为致癌物,如氯乙烯、苯、多环芳烃等,部分VOC对臭氧层也有破坏作用,如氯氟烃和氢氯氟烃。
VOC浓度过高时,很容易引起急性中毒,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晕、咳嗽、恶心、呕吐;重者会出现肝中毒,甚至很快昏迷,有的还可能有生命危险。VOC对儿童健康的影响:经国外医学研究证明,生活在VOC环境影响中的孕妇,造成胎儿畸形的概率远远高于常人,并且有可能对孩子今后的智力发育造成影响。
四、各国家现状
全世界的政府机构现在正制定各种独立的政策以限制车辆内的空气质量。在欧洲和美国,所有的汽车制造商都是根据自己的客户来确定自己的测试方法,所以公司之间各不相同,但是这些汽车制造商在控制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上已经达成共识,其它国家和组织也在积极的研究开发检测VOC的相关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日本汽车工业协会则制定了《汽车内VOC检测方法》和《降低汽车内VOC的自主举措》;2007年,中国出台行业标准HJ/T 400-2003,规定了我国对车内VOC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测定方法;国际标准委员会ISO协会对车内污染物的测定方法也已完成初稿,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韩国则在2007年底制定了与中国国家环保总局类似的车内空气污染物的测量方法。随着这些标准的出台,整车厂也将必须对车内空气质量进行控制。
下表附主要的VOC成分
成分 | No. | 名称 |
烃类 | 1 | 苯 benzene |
2 | 甲苯toluene | |
3 | 乙酸丁酯 butyl acetate | |
4 | 乙苯 ethyl-benzene | |
5 | p- m-二甲苯 p,m-xylene | |
6 | o-二甲苯 o-xylene | |
7 | 苯乙烯 styrene | |
8 | 对-二氯苯 1,4-dichlorobenzene | |
9 | 十一(碳)烷 undecane | |
醛酮类 | 10 | 甲醛 formaldehyde |
11 | 乙醛 acetaldehyde | |
12 | 丙烯醛 Acrolein | |
13 | 丙酮 acet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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